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交叉任职制度

来源:教育发展基金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03  查看次数:87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慈善组织)(以下简称“基金会”)党组织建设,全面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基金会治理各环节,把党组织内嵌到理事会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理事会中的地位,在基金会中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必须发挥把握方向,总揽全局的作用。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一方面,在基金会重大问题的集体研究过程中,党支部成员作为决策的主要参与者,可以使党支部的主张在基金会决策中得到充分重视和体现,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理事会决策中失误,保证基金会发展方向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另一方面,通过交叉任职,负责党务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熟悉业务工作,负责业务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熟悉党的工作,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从而促进决策层领导水平的提高,执政能力的加强。

第三条  符合条件的党支部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理事会;符合条件的理事会中的党员,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可以进入党支部的,从组织上强化支部在决策层的地位,从源头上保证党支部参与基金会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四条  党支部坚持议大事、谋全局、明方向,积极参与基金会带有根本性、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问题的决策。主要内容包括发展规划、机构调整、重大项目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大额资金使用等。

第五条  参与决策程序。决策前,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管理层与党支部充分沟通,形成共识,必要时,可以召开支部会对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决策时,进入理事会的支部成员认真履行职责,使党支部意见得到体况,决策后,党支部要发动党员团结带领党员,保证各项决策顺利实施。

第六条  强化监督保障。理事会议事规则要符合党支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有关规定。党支部如发现决策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或可能损害国有资产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时,要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向上级党总支报告。

第七条  要求实行交叉任职的干部要按照“双岗双责”、共同负责的原则,履行好双重职责,担任党支部职务的基金会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内法律法规和党务知识,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协助党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书记担任理事会职务的领导干部要加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全力支持和协助业务工作负责人抓好本单位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带头作用。

第八条  本制度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