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公益项目管理,科学有效地组织、管理和监督基金会的各公益项目的运转,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基金会实施项目是指按照基金会的公益慈善宗旨,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积极争取国内外校友、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支持并推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第三条 项目的开展要尊重捐赠单位和合作单位的意愿,体现社会公益性和效益性。
第二章 资助范围
第四条 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支持浙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本办法适用于基金会所有限定性捐赠项目和非限定性公益项目,根据章程规定主要用于:
(一)支持学校建设,建造、更新教学和科研设施;
(二)扶植学校重点专业、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实训基地和重点课程等建设;
(三)支持学校人才培养与引进,资助聘请知名学者来校讲学;
(四)资助优秀师生出国进修和深造;
(五)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六)资助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七)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职工和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八)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及临时困难学生;
(九)支持、投入与学校教育事业及与学校教育事业相关的其他项目。
第三章 项目立项和审批
公益项目分为限定性资助项目和非限定性资助项目。
第五条 限定性资助项目
限定性资助项目是指由捐赠方提出捐赠意愿,并对捐赠资金有指定用途,捐赠人联系学校相关部门,双方根据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在充分沟通的前提下,经协商后确定捐赠事宜。在基金会合同会签完成后,由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同捐赠者(或代表)正式签署捐赠协议。
立项程序为:
(一)协议中已经约定使用对象、使用用途的。填“基金会经费预算明细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明细表”),由资金使用部门负责人、基金会秘书长在“明细表”中签字审批。理事会表决通过后,项目经费列入本年度支出预算,由基金会秘书处开具“基金会项目经费拨入通知单”后视为成功立项;
(二)有捐赠来源,且资金使用用途为“教学科研及学科发展”的。可在该项范围内申请预算项目,填写“基金会经费预算明细表”,由资金使用部门负责人、基金会秘书长、理事长在“明细表”中签字审批。理事会表决通过后,项目经费列入本年度支出预算,由基金会秘书处开具“基金会项目经费拨入通知单”后视为成功立项。
第六条 非限定性资助项目
非限定性资助项目指捐赠方未指定立项范围,由本基金会统一规划、安排的自主立项项目。立项程序为:
(一)所有非限定性资助项目由项目执行部门负责申报,填写《基金会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及《基金会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报基金会秘书处;
(二)项目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整理、汇总,提请专家评审;
(三)项目由专家初审后,提交理事会表决;
(四)理事会表决通过后,项目经费列入本年度支出预算,由基金会秘书处开具“基金会项目经费拨入通知单”后视为成功立项。
第四章 项目资金的管理
第七条 所有项目的经费都必须进入基金会帐户。
第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合作协议或捐赠协议文本要求,项目实行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
第九条 项目经费拨付按项目经费预算及用款计划,经基金会财务部审核后按进度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经费管理由基金会负责。
第十条 专项经费接受民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定专门机构审计检查。
第五章 项目监督与验收
第十一条 本基金会秘书处对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予以监管和验收,具体涉及:监管项目协议的执行情况,负责项目配套资金的足额到位,检查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组织项目验收,报告项目执行结果。
第十二条 执行部门在项目实施中如有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基金会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批评、撤销资助,直至解除资助协议。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填写《基金会资助项目结项表》(见附件4),并在项目验收后一个月内向基金会提供项目的图片、录像等资料归档。本基金会可优先使用、宣传相关成果。
第十四条 资助项目的所有成果须以适当形式体现基金会的资助。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基金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经费预算明细表
2.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申报书
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申报汇总表
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结项表
附件1: 年基金会项目经费预算明细表 | |||||||
部门名称:(盖章)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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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金额 | 捐赠协议 | 用途 | 对应金额 | 备注 | 测算明细及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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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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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优秀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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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毕业生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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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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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及学科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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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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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指定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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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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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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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 |
| 秘书长: |
| 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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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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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件:相关文件、合同、详细预算等;其他指定用途应在备注中详细说明。 |
年基金会日常经费预算明细表 | ||||
部门名称:(盖章) |
| 年 月 日 |
| 金额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金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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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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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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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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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 秘书长: 部门负责人: 制表: | ||||
注:附件:相关文件、合同、详细预算等; |
附件2: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发展基金会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部门:
联系方式: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制
填报说明
一、本申报书为校属各部门申请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立项的主要依据,各项内容须认真填写,所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须加盖学校公章方为有效。
二、申请书内容编写说明
1.“项目名称”:应简洁、明确。
2.“项目类别”:可从以下用途中选择,(1)资助家庭困难学生;(2)奖励优秀学生;(3)支持毕业生就业;(4)奖励教师;(5)教学科研及学科发展;(6)校园建设;(7)其它用途。若为“其它用途”须详细填列。
3.若申请资助项目有明确对应捐赠资金来源的,须填写“捐赠方名称、捐赠时间和捐赠金额。”
4.申报书的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表达要明确、严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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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口资助家庭困难学生 口奖励优秀学生 口支持毕业生就业 口奖励教师 口教学科研及学科发展 口校园建设 口其他____________ | |||
起止时间 | 年 月至 年 月 | |||
申请经费 | 万元 | |||
是否有对应捐赠资金来源 | 口是 口否 | 捐赠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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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时间 | 年 月 日 | 捐赠金额 | 元 | |
一、项目简介(简要概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背景、意义等)
二、项目进度安排(包括进度计划安排,实施阶段和步骤等)
三、项目完成预期效果与形式
四、经费使用计划(如有维修改造、设备购置、基建等用途,须标明该类用途金额,经批准后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接使用。)
五、承诺 1.专款专用; 2.资金使用完全符合上报预算; 3.所报内容均属实,项目实施期间产生的所有问题由本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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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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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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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申报汇总表 | ||||
部门(公章):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项目类别 | 申请经费(万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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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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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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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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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结项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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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教育发展基金会(非)限定性资助 | ||
受益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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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时间 |
| 结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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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总金额 |
| 实施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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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金额 |
| 预算年限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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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结 |
(可另附页纸) | ||
受益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基金会秘书处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