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推进清廉基金会建设的实施方案

来源:教育发展基金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24  查看次数:85

为深入推进清廉基金会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基金会及党支部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要求,坚持党对基金会的全面领导,聚焦党建引领、规范提升,强化综合监管,加强基金会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促进基金会高质量发展。最终实现清廉基金会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基金会结构全面优化、能力迭代升级,廉洁文化蔚然成风。

二、主要措施

(一)围绕强根铸魂,突出党建引领

一是深化政治思想教育。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成果,积极引导基金会功能型党支部成员从党的奋斗历史中汲取前进力量,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行业规章学习,增强廉洁和法纪意识,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清廉基金会建设作为基金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是提升组织服务功能。完善党支部有效参与决策管理的工作机制,基金会管理层人员和党支部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在强化政治把关、加强业务指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是推进党建业务融合。推进基金会党的建设与具体业务同步,将党支部建设、廉政建设等党建工作写入章程,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有形有效覆盖。

四是打造清正廉洁环境。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创新传播方式,在基金会官网开辟清廉建设专区,结合基金会业务活动和自身特点,在年终总结会、换届大会、“三会一课”等节点上,以开展廉政讲座、参观教育基地等形式推进廉洁文化创建活动。

(二)围绕固本清源,强化风险防控

一是严格负责人准入。基金会协助主管部门按照《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浙民党组〔2023〕40号)的要求对主要负责人信用信息进行核查。党政领导干部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一步规范审批手续,并按照廉政建设要求履行相关职责,确保基金会“关键少数”的清廉领航作用。

二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紧盯人员履职、财务收支、商业行为、会议管理等关键环节,推动以制度管人、管物、管钱、管事。规范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包含议事规则、监督机制在内的民主决策制度,加强对基金会负责人的行权约束;规范市场化运行,财政性资金资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面接受审计、税务、民政等部门监督;规范基金会涉外活动等重点领域的活动;规范理事会会议程序,坚持正确价值取向。

三是加强信用信息监管。健全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基金会信息公开行为。拓宽信息公开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支持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基金会开展舆论和监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基金会功能型党支部等对基金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统筹协调推进清廉基金会建设。基金会要把建设清廉基金会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要内容,与星级党组织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协同推进。

(二)提高思想认识。根据清廉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清廉基金会建设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加强理论学习,切实履行职责。高度重视建设清廉基金会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建设清廉基金会是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是基金会自身长远发展的需要。

(三)强化宣传引导。基金会要加大在组织内部的宣传动员,不断深化理事和监事对清廉基金会建设工作重要意义和方法载体的认识,推动理事和监事积极参与,不断增强工作合力。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展示正面事例、工作成效,打造清廉建设典型。